“腐烂味道弥漫在整个楼道里,男子赤身裸体的躺在已经干透的血迹里,生殖器被残忍的割掉扔在一边”
(资料图片)
这是民警打开大门后看到的残忍一幕
2019年7月江苏宿迁警方接到民众报案称在一小区居民楼里发生了一起命案。警方迅速出警后并立即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被抓后一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懵了。
“他强奸我,我没有杀人,我属于正常防卫”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事情真相到底是怎样的?让我们来拨开迷雾,一起看下这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案件
女子被侵犯后报复杀人2019年7月6日,宿迁警方接到一通奇怪的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小区邻居已经很久没出门了,最近几天经常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民警听完后感觉这不是应该找消防或者城管吗,不过作为警察的直觉民警觉得此事没有这么简单,随即出警。
原来报警人所说的邻居就是被害人陈某,陈某已经六十多岁了,虽然是个光棍,但是魅力不减当年,经常看到有一些穿着艳丽的年轻女子出入。而之所以邻居如此警觉,还是因为最近楼道里臭气熏天,让人忍不住犯恶心,找来找去像是从陈某家里传出来的,邻居多次敲门都无人回应,邻居这才慌乱中报了警。
警方到达小区后通过报警人的指引,找到了臭味散发的源头就是陈某家中,在多次敲门无果后,警方撞门进入,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腐烂味道弥漫在整个楼道里,男子赤身裸体的躺在已经干透的血迹里,生殖器被残忍的割掉扔在一边”
就连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看到这一惨状也忍不住差点吐了,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房间内也没有翻找的痕迹,基本排除是入室抢劫杀人。
警方在房间内找到了作案凶器,一把剪刀,并立即提取了DNA。警方在查找线索时发现在前段时间死者陈某涉嫌强奸被立案过,后经查无实据又被撤销,当时的报案人是王女士。警方迅速将王某带到了警局,将剪刀上的血样跟王某进行比对后完全吻合,确定王某就是案件的嫌疑人。
王某对警方的指控完全予以否认,表示自己确实去过陈某家里但是并没有杀人,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经过警方的步步紧逼和多方证据的证明下,王某承认了自己杀害陈某的事实。不过接下来一番话,又让民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强奸我,我只是正常防卫,这不算杀人”
这到底是又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是情杀案?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被强奸后报案无果王某出生于江苏宿迁的一个偏远山村,家里比较贫困。王某父母都是小学文化,家里人都认为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才能走出这个偏远山村。所以王某从出生起就被父母寄予厚望,而王某也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从小成绩就非常优秀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本地的大学。
王某进入大学后看到身边的人都衣着光鲜,家境优越,久而久之,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心理。由于长期得不到释放,身边又没有朋友及时的开导,导致成绩一落千丈,并由此产生了一些嫉妒心理。凭什么别人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而自己努力这么多年都看不到希望。同学们在慢慢接触的过程中发现王某经常锱铢必较,只要有人惹自己不高兴王某都会找机会报复。
由于成绩不好,大学毕业后王某直接选择参加工作。由于王某的不良心理状态,工作多年也没有好的晋升机会,只是一个小职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后通过同事的介绍,王某跟同单位的林某相识相恋,并很快走进了婚姻殿堂。
婚后生活一开始倒也融洽,不过丈夫林某脑子比较活络,再加上善于言谈,职业道路顺风顺水,但随着林某职位的晋升,工作应酬渐渐也多了起来,陪伴王某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夫妻之间的感情随着聚少离多也渐渐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2019年6月的一天王某下班路上接到丈夫的电话说晚上有应酬不回家吃饭,心情郁闷的王某来到了酒吧打算借酒消愁。这时陈某看到王某一个人喝闷酒随即走了过来进行搭讪。可能是王某正需要一个释放郁闷的对象,也可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陈某提出去自己家喝一杯,王某没有犹豫就果断答应了。
殊不知王某这一决定将自己推入了无底深渊
两人来到陈某住处后,陈某给王某的饮料中下了药,王某喝完后便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随后陈某对王某实施了侵犯,在侵犯过程中,王某以为是自己的丈夫,竟然没有任何的反抗。在半小时后药效渐渐消失王某这才意识到身边的人并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陈某!
陈某回到家中将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丈夫林某,打算让丈夫替自己出出气,没想到林某不但没有帮自己反而责骂自己不知廉耻,竟然还想跟自己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王某只能选择报警为自己伸冤。
警方在王某报案后对陈某住处进行了调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以作为证据的内容,可见陈某已经不是第一次犯罪了,早已将犯罪证据打扫干净,王某也早已洗过澡。于是警方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只能撤销立案。
陈某的罪行、丈夫的责骂、法律的无门等多种委屈让王某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报复!
报案无果肆意报复2019年7月的一天,王某主动联系了林某,林某以为王某爱上了自己,心里非常高兴,于是两人再次相约在了林某家里。不过这一次,双方的行为发生了反转。
趁陈某不注意,王某将事前准备的氯硝西泮放进了饮料中并让陈某喝下。待陈某昏迷后,王某残忍的杀害了陈某后,将作案凶器扔在了房间做完这一切后王某慌忙逃走。
7月份正是三伏天,炎热的天气让尸体很快腐烂发臭,恶心的气味很快弥漫到整个楼道,邻居敲门无果后选择了报警,警方破门而入后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网友讨论警方在厘清案件原委后对嫌疑人王某提起了公诉。该案件一经网络流传,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纷纷对此发表了不同见解。
有人认为王某娟受到了不法侵害,敢于手刃坏人,这属于为民除害!应该从轻处罚。
有人认为王某娟被陈某强奸,属于被害人,杀害陈某属于正当防卫。
还有人认为王某娟在被侵犯过程中没有反抗不属于强奸。
以案释法这起案件最为复杂的就是王某娟是“受害人”同时也是一名杀人犯
首先该事件中陈某故意投放药物致使王某昏迷并实施侵犯行为,这一行为按照法律条文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王某由于没有及时保存被侵害证据导致警方无法立案,这是激发王某娟杀人动机的原因,但不能成为王某娟杀人事实的正当依据。
王某娟对陈某怀恨在心,实施报复性为,将陈某杀害。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虽然王某娟杀人原因情有可原但杀人已成事实,一定要接受法律的处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生活中如果我们遭受了不法侵害,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证据,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不要硬碰硬,注意自身安全,同时也不要逞个人英雄主义,不要将“受害人”变为“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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